年产40万吨铝熔铸项目一期工程再生铝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年产 40 万吨铝熔铸项目一期工程再生铝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2021-07-27发布于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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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金铝业有限公司年产40 万吨铝 熔铸项目一期工程再生铝利用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广西百金铝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广西国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〇二一年七月 概 述 概 述 一、项目由来 中国是世界上蕞大的铝生产国和消费国。作为铝土矿资源富集省区,广西近 10 年 来在铝工业有较大发展,积极推动铝产业发展壮大和转型升级,成为我国重要的铝产 业基地。其中,仅百色市就有多家铝厂不断进行技术改造,利用废铝材等废弃资源提 炼再生铝,是铝工业发展的重要补充。再生铝是由废旧铝和废铝合金材料或含铝的废 料,经重新熔化提炼而得到的铝合金或铝金属,是金属铝的重要来源,不仅能节约资 源,保护环境,还可以大大降低铝合金制品的生产成本,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 效益,是铝工业可持续发展的不可缺少的资源。 广西百金铝业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4 日注册成立,是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棒、铝母线、大扁锭、铝板带、铝箔、铝粒、铝 型材及铝合金新材料等产品的研发、加工、生产和销售业务。 百金铝业公司拥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真空除气铸造技术,倾斜式双级过滤技术,高 电导率铝母线 项实用新型专利。主要承接广西百矿铝 业有限公司电解铝液进行铝合金棒、铝母线、铝板带、铝箔、铝粒、铝型材以及铝合 金新材料等铝产品的生产加工。截至目前,已完成熔铸一、二分厂铝及铝合金铸造 6 条生产线的建设,并已全部投入生产,形成年产 24 万吨铝产品生产规模,主要生产 6063 系列铝合金棒、1070 系列铝母线 系列铝阳极母线等铝产品。百金铝业公司 自2016 年投产以来,建立了成熟生产体系、营销体系、管理体系,2019 年后已在广 东、广西市场形成稳定供应商,“百金”牌铝棒已有一定市场份额。 2021 年以前百金铝业采用园区提供的铝水进行生产,2021 年以后,园区新增铝铸 造企业 2 家,铝压铸厂 1 家,百金铝业铝水分配量将逐年下降,预计2021 年后从原来 550-650t/天下降至400t /天,年产能从原来 24 万t 下降至 15 万t 以下规模,公司产值 也明显减少。为保证公司的产能和年营业额,百金铝业拟对其熔铸二分厂现有的 20 万 t 熔铸铝棒项目进行技改,采用废铝料进行熔铸生产,规模保持 20 万t/a 不变。本次改 造完成后,可以缓解铝水原料不足的影响,并在同等产量条件下,进一步降低原料消 耗和能耗。 二、建设项目特点 本项目拟在现有的熔铸二分厂内进行改造,总投资 1050 万元。项目对现有年产20 i 概 述 万吨熔铸铝棒项目生产线的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以及生产辅料等进行改造,采用 废铝料进行熔铸生产,生产铝棒和合金锭,规模保持 20 万 t/a 不变。项目生产废气主 要为熔铸废气和炒灰机废气,再生铝熔铸生产线熔炼废气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处理 后通过 20m 排气筒 1#达标排放,炒灰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20m 排气筒 2# 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熔炼除尘灰、铝灰 渣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广西百金铝业有限公司年产 40 万吨 铝熔铸项目一期工程再生铝利用技改项目属于“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2,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324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 广西百金铝业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国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收集相关资 料,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与环境保护目标,确定 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项目组对评价范 围进行了现场勘查。通过对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进行调查评价以及项目的工程情况进 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预测和分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分 析和论证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以及处理 效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的合理性。 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高效、节能、 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同时,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中:利用坩埚 炉熔炼再生铝合金的工艺及设备;1 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项目。对照《广西壮族自治 区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总体 要求、原料、工艺装备、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均符合该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 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 )与广西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对照《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1 年本)》,本项目属于“五、有色金 ii 概 述 属,(一)鼓励类: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再生锌以及稀有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符合广西的相关产业政策。 (3 )与 《百色市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5 )》相符性分析 项目位于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内,行业类别为 “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根据 《百色市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5 )》,项目所在地块产业布局为 精深加工产业组团,主要发展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表面处 理产业(电镀)等,项目所在地块属于三类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以及产业定位 符合《百色市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5 )》。 (4 )与《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2019-2035 )环影响报告书》及审查 意见符合性分析 详见1.4.1.2 章节分析。 (5 )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厂址选址在示范园地块内,地址在广西百色市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内,西侧 为经一路,北侧为纬一路。项目所在地区域交通便利,有利于原辅材料、产品等货物 运输,当地常年主导风为东南风,本项目主导风向下风向 5km 内基本无村屯分布,综 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6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 〕150 号),“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 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建设应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1。 iii 概 述 表1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情况表 项目 “三线一单” 内容及要求 符合性分析 结论 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 样性保护等各类陆域和海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 项目厂址位于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内,项目占地范围不涉及水 水源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 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 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各类陆域 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 生态保护红线 相符 敏感区和脆弱区,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 求。 床等海域敏感区和脆弱区。 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百东河自然保护区,根据影响预测分析章 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 节,项目对其影响不大,符合生态红线要求。 感、脆弱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 境等。 根据《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2019-2035 )环境影 响报告书》: 1 、能源承载力分析:(1 )用电:园区的高峰用电负荷 7 2621MW ,全年需用电量 1927×10 度。示范园供电电源主要 为:①广西苏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百矿集团已收购): 2 ×150MW 自备电厂(已建);②百色百矿集团:2 ×350MW 自备电厂(已建)。(2 )天然气:园区规划天然气年需求量为 2082.1 万Nm 3 ,管道天然气高峰小时流量8883.6 Nm 3/h ,可 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的资源为天然气/醇基燃料、电能及水资源, 满足园区对天然气的用气需求。 3 天然气年用量约100 万Nm /a ,占园区量的5%,另外购6000t/a 2 、水资源承载力分析:百东河水厂实际已建成供水能力 2.5 资源利用上线 的醇基清洁燃料;用电量500 万kWh/a ,占园区量的0.026%,用 相符 万m³/d ,年取水量912.5 万m³,取水量占百东河水库来水量 3 水量24816 万m /a ,占园区量的0.076%,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 的 8.3%,占比较小,且规划远期,新山铝产业示范园生活用 域资源可利用量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 万m³/d ,在百东河设计供水能力6 万m³/d 的范 围内,因此百东河水量可满足产业园的生活用水需求。产业 3 园给水工程2015 年取水量为 0.16 亿 m ,仅占右江取水口断 面 2015 年保证率 95 %可供水量 15.43 亿 m3 的 1.04%;2030 年取水量为0.32 亿m3 (9 万m³/d ),占取水口断面2030 年保 证率 95 %可供水量15.38 亿m3 的2.08% 。规划远期发展时工 业新鲜用水量为 2.68 万 m³/d ,在产业园给水工程 9 万 m³/d 的供水能力范围内,因此右江同样也能满足产业园的生产用 iv 概 述 项目 “三线一单” 内容及要求 符合性分析 结论 水需求。 3、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产业园规划远期总人口6 万,新山 铝产业示范园区的人均土地资源饱和度(A )较为均匀,工 业用地、居住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绿地等均还有一定的开 发潜力,规划人口发展规模满足单项土地资源控制标准。 项目选址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生产废水循 标准》(GB3095-2012 )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广西百东河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 然保护区满足一级标准;磺桑江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均满足产厂区均按要求进行防渗,项目对地下水影响不大。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要求;地根据本次环境质量评价结论和影响预测结果,项目达标排放污染 下水除pH 值、锰、镍有部分监测点位出现超标外,其余各监物,运营期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 测点其他监测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准》(GB3095-2012 )及其修改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 环境质量底线 )Ⅲ类标准,超标原因为背景值较高;区域声环境质量境》(HJ2.2-2018 )附录D 标准限值要求;璜桑江和右江水质可以 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 类标准;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要求;项 壤环境监测点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 目的建设不会引起区域地下水环境恶化;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中第二类用地、《土中含有的氟化物、重金属成分和二噁英将对周边土壤造成一定的 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累积影响,但累积增加量较小,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项 15618-2018 )中的风险筛选值。 目投产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20 19-2035 )环境影 响报告书》: 对于达不到进区企业要求的建设项目不支持进入。主要体现 为: (1)不符合工业园产业定位、污染排放较大的行业; 项目为再生铝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 )科技含量低的项目,限制除电解铝外其他能耗高的企业 中鼓励类项目,不属于《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2019- 入区; 负面清单 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负面清单涉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相符 (3 )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的高污染项目及环境风险高的 要求。项目运营期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水、气、声、渣 企业; 达标排放,可为环境所接受。 (4 )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 (5 )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 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 (6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园区管制限值,导致环境敏感 目标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达不到环境质量底线的项目。 v 概 述 项目 “三线一单” 内容及要求 符合性分析 结论 这类项目包括:①国际上和国家各部门禁止或准备禁止生产 的项目、明令淘汰项目;②生产方式落后、高能耗、严重浪 费资源和污染资源的项目;③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 害人体健康又无治理技术或难以治理的项目;④严禁引进不 符合经济规模要求,经济效益差,污染严重的“十五小”及 “新五小”企业。在判断该类项目时要参考《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 年 修订)、《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头部批)》、《严重 污染(大气)环境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头部批)》等国家 有关规定要求。 vi 概 述 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有: (1)大气主要关注特征污染物(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重金属等)对周围环 境的影响。 (2 )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广西百东河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3 )项目环境风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 )项目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 六、报告书主要结论 广西百金铝业有限公司年产 40 万吨铝熔铸项目一期工程再生铝利用技改项目符合 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 求。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在 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带来一些环境负面影响,但在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 措施下,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降级,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风险影响属于可 以接受水平。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措施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 度分析,项目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vii 目 录 目录 概 述 I 1 总则 1 1.1 编制依据 1 1.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4 1.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3 1.4 相关规范、规划符合性分析 18 1.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7 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8 2.1 现有工程建设过程及工程内容回顾 28 2.2 改扩建项目工程概况 40 2.3 改扩建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49 2.4 物料平衡及水平衡 52 2.5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55 2.6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56 2.7 全厂三废排放统计 77 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8 3.1 自然环境调查与评价 78 3.2 百色新山铝产业园概况 85 3.3 区域饮用水源、污染源调查 92 3.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00 3.5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06 3.6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0 3.7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2 3.8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120 3.9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128 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0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30 4.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1 4.3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82 4.4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82 4.5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99 4.6 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03 1 目 录 4.7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209 4.8 风险评价 214 4.9 碳排放影响分析 237 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243 5.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243 5.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244 5.3 以新带老措施 257 5.4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258 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259 6.1 社会效益 259 6.2 经济效益 259 6.3 环境效益分析 259 6.4 小结 261 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62 7.1 环境管理 262 7.2 排污管理要求 267 7.3 环境监测计划 273 7.4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 274 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78 8.1 项目基本情况 278 8.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 278 8.3 污染物排放情况 279 8.4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280 8.5 环境保护措施结论 282 8.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84 8.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84 8.8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284 8.9 综合结论 284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评价范围和环境保护目标图 附图3 本项目及厂区平面布置、分区防渗图 附图4 区域污染源分布图 2 目 录 附图5 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环境噪声和土壤) 附图6 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大气环境和地表水) 附图7 区域水文地质图及地下水监测布点图 附图8 园区污水管网规划图 附图9 项目与园区产业布局规划位置关系图 附图10 项目与园区土地利用现状位置关系图 附图11 项目与园区环卫环保规划位置关系图 附图12 区域水功能区划图 附件: 附件1 项目环评委托书 附件2 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3 关于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田阳分公司年产 40 万吨熔铸铝棒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4 关于同意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田阳分公司年产 40 万吨熔铸铝棒项目变更 业主的函 附件5 关于广西百金铝业有限公司年产40 万吨熔铸铝棒项目( 一期20 万吨)固 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附件6 铝灰渣处置协议 附件7 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2019-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附件8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9 项目废铝原料全成分检测单 (2021 年5 月) 附件10 项目废铝原料全成分检测单(2021 年6 月) 附件11 电解铝铝水成分分析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2 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3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4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附表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 3 1 总则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 月1 日起施行);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1 月1 日起施行);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9 月1 日起施行);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8 月28 日起施行);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4 月23 日修订);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7 月1 日起施行);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正);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 (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1 月1 日期实施); (1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 号令,2017 年 10 月 1 日施 行); (15)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 〕35 号); (16)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8 〕38 号文,2000 年 11 月 26 日); (1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1 月1 日期实施); (18)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 〕37 号); (19)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 〕17 号); (20 )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 〕31 号); (21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 〕22 号); (22 )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 〕152 号); (23 )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 〕 1 1 总则 77 号); (24 )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 〕98 号); (25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0 〕736 号)(2020 年12 月9 日通过,2021 年3 月1 日起施行) (26 )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2014 〕31 号); (27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 (28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 〕4 号); (29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19 年 8 月27 日通过,2020 年 1 月1 日起施行); (30 )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 评〔2017 〕84 号); (31 ) 《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 公告(暂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 年第2 号); (32 )关于发布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 告2017 年第43 号); (33 ) 《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 〕25 号); (34 )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 〔2019 〕 56 号)。 1.1.2 地方法律法规 (1)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 年修订); (2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9 年 修订版)》; (3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总纲 的通知》(桂环函〔2016 〕2146 号); (4 ) 《广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文案》(2017 年); (5 )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 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 〕9 号); 2 1 总则 (6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 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 〕103 号); (7 ) 《关于做好全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安全隐患大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 (桂环发〔2012 〕20 号); (8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 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 〕151 号); (9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 〕152 号);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4 〕9 号); (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 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 〕131 号); (1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 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 〕167 号); (13)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的通知》(百政办电〔2016 〕75 号);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铜、铝、铅、 锌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环规范〔2018 〕9 号)。 1.1.3 技术导则与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 (2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 (3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 (4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 (5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 (6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 (7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 (8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 (9 )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 (HJ944-2018 ); 3 1 总则 (10)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 ); (1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 (12)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1-20 19); (13)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20 ); (1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 (15) 《环境二噁英类监测技术规范》(HJ916-2017 ); (16)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 (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 再生金属》(HJ863.4- 2018 )。 1.1.4 项目其他依据资料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 )本技改项目备案文件; (3 )广西百金铝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建议书; (4 ) 《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田阳分公司年产40 万吨熔铸铝棒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及其批复; (5 )百色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田阳分公司年产40 万 吨熔铸铝棒项目变更业主的函》; (6 )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其他资料。 1.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2.1 评价因子 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凡是对空气、水体、声环境、生态环境等构成影响的因素均 为影响因子。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有不利与有利、长期与短期、可逆与不可逆及局部与 广泛影响。不利影响主要集中表现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其中施工期影响基本上是短期 与局部的。营运期影响多为长期与不可逆的。本项目影响因子详见表1.2-1。 表1.2-1 项目环境影响因子一览表 时段 种类 来源 主要污染物 污染特点 噪声 运输、施工机械 噪声 施 环境空气 运输、施工机械 扬尘、粉尘、机械尾气 间断性、暂时 工 废水 生活污水 COD、BOD 、SS、氨氮 性污染 期 5 固体废物 垃圾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4 1 总则 时段 种类 来源 主要污染物 污染特点 二氧化硫(SO )、二氧化氮(NO )、颗 熔炼炉、炒灰 2 2 环境空气 粒物、氯化氢、二噁英类、铬及其化合物、 机、冷灰机 铅及其化合物 废水 生活污水 pH 、SS、COD、BOD 、NH -N 等 5 3 营 噪声 各类生产设备 噪声 连续性、持久 运 设备检修、维护 废机油 性 期 冷灰机 铝灰渣 固体废物 锯切机 废边角料 除尘设施 除尘灰 喷淋循环水池 碱喷淋污泥 根据本项目特点和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结果,采用矩阵法对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环 境要素进行识别和筛选,其结果见表 1.2-2 。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是:施工 期场地内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扬尘等;营运期主要是工艺废气、粉尘、 生活污水、噪声、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在施工期对环境 产生的影响是不利的,但此类影响是短期的;项目投入营运后,其在营运期内产生的 各类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将通过采取有效地控制后,这些不利影响因素可有效削减。 表1.2-2 项目环境要素识别矩阵 施工期 营运期 要素 影响因子 物料运输 基地建设 施工人员生活 设备安装 车间生产 交通运输 职工生活 空气质量 ▲1 ▲1 ■1 ■1 自然 地表水质 ▲1 ▲1 ■1 ■1 环境 声环境 ▲1 ▲1 ▲1 ■1 ■1 土壤环境 ▲1 ▲1 ■1 生态 陆地生态 ▲1 环境 水生生态 ▲1 ▲1 ■1 ■1 社会 土地利用 环境 交通 ▲1 □2 社会经济 △1 △1 △1 □3 □2 生活 健康安全 ▲1 ▲1 ■1 质量 生活水平 △1 △1 △1 □2 □2 就业 △1 △1 △1 □2 □2 ▲短期负影响;■长期负影响;△短期正影响;□长期正影响;1、2 、3 表示影响程度增加。 本项目现状及运营期评价因子详见表1.2-3 。 5 1 总则 表1.2-3 项目主要评价因子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预测因子 SO 、NO 、PM 、PM 、CO、O 、TSP 、 2 2 10 2.5 3 SO 、NO 、PM 、PM 、TSP 、氟化物、 大气环境 氟化物、氯化氢、二噁英、铬及其化合物、 2 2 10 2.5 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甲醇 铅及其化合物、TVOCs 水温、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 地表水 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 / 环境 类、总磷、挥发酚、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 性剂 + + 2+ 2+ 2- - pK 、Na 、Ca 、Mg 、CO3 、HCO3 、 - 2- Cl 、SO4 、pH 、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 地下水环 - 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 盐分(以Cl 表征) 境 总硬度、铅、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 耗氧量、铝、氟化物、镍、石油类、硫化物 声环境 等效连续A 声级 等效连续A 声级 pH 、GB36600 表1 所列45 项基本因子、总 土壤环境 氟化物、二噁英、盐分 氟、二噁英类、锡、锌 生态环境 植被、水土流失 / 1.2.2 评价标准 1.2.2.1 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 本项目位于百色市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内,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 技术方法》(HJ14-1996)及《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发展规划(20 19-2035 )环境 影响报告书》,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 )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广西百东河市级自然保护区属于一类 区,执行一级标准。 2 )地表水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为东北面780m 的磺桑江、3330m 的百东河水库和西南面 2620m 的右江。根据《广西水功能区划(修订)》,右江(田阳河段)水功能区划为生 活、工业、农业用水,目标水质为Ⅲ类水质;磺桑江(田州河段)水功能区划为生 活、工业、农业用水,目标水质为Ⅲ类水质;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类标准。百东河水库水源地水功能区划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 水域目标水质为Ⅱ类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标准, 二级保护水域目标水质为Ⅲ类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 类标准。 3 )地下水 6 1 总则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主要用于居民周边村庄工、农业用水,执行《地下水质 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4 )声环境 根据原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田阳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 通知(阳政办发〔2018 〕125 号)。本项目位于百色市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区工业用地范 围内,北、东、南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 类功能 区环境噪声限值,西厂界临近经一路,厂界执行4a 类标准限值。 1.2.2.2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常规因子、特征因子执行标准值具体见表1.2-4 。 表1.2-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览表(摘录) 浓度限值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标准来源 单位 一级 二级 年平均 20 60 二氧化硫 24 小时平均 50 150 1 小时平均 150 500 年平均 40 40 二氧化氮 24 平均 80 80 1 小时平均 200 200 年平均 15 35 细颗粒物PM2.5 24 小时平均 35 75 年平均 μg/m3 40 7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可吸入颗粒物PM10 24 小时平均 50 150 (GB3095-2012 )及 年平均 80 200 其修改单 TSP 24 小时平均 120 300 日蕞大8 小时平 100 160 O3 均 1 小时平均 160 200 1 小时平均 20 20 氟化物 日平均 7 7 24 小时平均 4 4 CO mg/m3 1 小时平均 10 10 1 小时平均 5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大气环境》(HJ 氯化氢 μg/m3 2.2-2018 )附录D 中 日平均 15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 浓度参考限值 1 小时平均 pgTEQ/ 3.6* 二噁英 3 日本环境质量标准 年平均 m 0.6 7 1 总则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各项水质因子执行标准值见表1.2-5 。 表1.2-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摘录)单位:mg/L,pH 值除外 序号 项 目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备注 周平均蕞大温升≤1 , 1 水温 周平均蕞大温降≤2 2 pH 值 6~9 (无量纲) 3 CODcr ≤20 4 BOD5 ≤4 5 高锰酸盐指数 ≤6 6 氨氮 ≤1.0 7 硫酸盐 ≤250 8 硝酸盐 ≤10 9 氟化物 ≤1 10 氯化物 ≤250 11 氰化物 ≤0.2 其中硫酸盐、硝酸 12 石油类 ≤0.0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盐、氯化物属于集中 13 六价铬 ≤0.05 (GB3838-2002 )中的III 类水 式饮用水地表水源地 14 总磷 ≤0.2 质标准 补充项目 15 铝 / 16 镍 ≤0.02 17 汞 ≤0.0001 18 镉 ≤0.005 19 铅 ≤0.05 20 砷 ≤0.05 21 铜 ≤1.0 22 锌 ≤1.0 23 挥发酚 ≤0.005 24 硫化物 ≤0.2 阴离子表面活 25 ≤0.2 性剂 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具体标准 限值见表1.2-6 。 表1.2-6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Ⅲ类标准 单位:mg/L,pH 除外 序号 项目 III 类标准值 1 pH 值(无量纲) 6.5≤pH≤8.5 2 溶解性总固体(mg/L ) ≤1000 3 耗氧量(mg/L ) ≤3.0 4 氨氮(mg/L ) ≤0.5 5 硫化物(mg/L ) ≤0.02 6 氟化物(mg/L ) ≤1.0 7 总硬度(mg/L ) ≤450 8 硫酸盐(mg/L ) ≤250 8 1 总则 序号 项目 III 类标准值 9 氯化物(mg/L ) ≤250 10 硝酸盐(mg/L ) ≤20 11 亚硝酸盐(mg/L ) ≤ 1.0 12 氰化物 (mg/L ) ≤0.05 13 挥发酚(mg/L ) ≤0.002 14 六价铬(mg/L ) ≤0.05 15 铁(mg/L ) ≤0.30 16 锰(mg/L ) ≤0.10 17 镍 (mg/L ) ≤0.02 18 砷(mg/L ) ≤0.01 19 汞(mg/L ) ≤0.001 20 镉(mg/L ) ≤0.005 21 铅(mg/L ) ≤0.01 22 铝(mg/L ) ≤0.20 4 )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南、东、北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 3 类标 准,西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4a 类标准,标准限值见 表1.2-7 。 表1.2-7 《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Leq: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4a类 70 55 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厂区内及周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中的第二类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 值,厂外耕地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 )中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详见表1.2-8 和表1.2-9 。 表1.2-8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单位:mg/kg 筛选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CAS 编号 头部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1 砷 7440-38-2 20① 60① 20 60 2 镉 7440-43-9 20 65 3 铬(六价) 18540-29-9 3.0 5.7 4 铜 7440-50-8 2000 18000 5 铅 7439-92-1 400 800 6 汞 7439-97-6 8 38 7 镍 7440-02-0 150 900 8 四氯化碳 56-23-5 0.9 2.8 9 1 总则 筛选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CAS 编号 头部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9 氯仿 67-66-3 0.3 0.9 10 氯甲烷 74-87-3 12 37 11 1,1-二氯乙烷 75-34-3 3 9 12 1,2-二氯乙烷 107-06-2 0.52 5 13 1,1-二氯乙烯 75-35-4 12 66 14 顺-1,2-二氯乙烯 156-59-2 66 596 15 反-1,2-二氯乙烯 156-60-5 10 54 16 二氯甲烷 75-09-2 94 616 17 1,2-二氯丙烷 78-87-5 1 5 18 1,1,1,2-四氯乙烷 630-20-6 2.6 10 19 1,1,2,2-四氯乙烷 79-34-5 1.6 6.8 20 四氯乙烯 127-18-4 11 53 21 1,1,1-三氯乙烷 71-55-6 701 840 22 1,1,2-三氯乙烷 79-00-5 0.6 2.8 23 三氯乙烯 79-01-6 0.7 2.8 24 1,2,3-三氯丙烷 96-18-4 0.05 0.5 25 氯乙烯 75-01-4 0.12 0.43 26 苯 71-43-2 1 4 27 氯苯 108-90-7 68 270 28 1,2-二氯苯 95-50-1 560 560 29 1,4-二氯苯 106-46-7 5.6 20 30 乙苯 100-41-4 7.2 28 31 苯乙烯 100-42-5 1290 1290 32 甲苯 108-88-3 1200 1200 108-38-3,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163 570 106-42-3 34 邻二甲苯 95-47-6 222 640 35 硝基苯 98-95-3 34 76 36 苯胺 62-53-3 92 260 37 2-氯酚 95-57-8 250 2256 38 苯并[a]蒽 56-55-3 5.5 15 39 苯并[a]芘 50-32-8 0.55 1.5 40 苯并[b]荧蒽 205-99-2 5.5 15 41 苯并[k]荧蒽 207-08-9 55 151 42 䓛 218-01-9 490 1293 43 二苯并[a, h]蒽 53-70-3 0.55 1.5 44 茚并[1,2,3-cd]芘 193-39-5 5.5 15 45 萘 91-20-3 25 70 -5 -5 46 二噁英类(总毒性当量) - 1×10 4×10 10 1 总则 表1.2-9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单位:mg/kg 风险筛选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①② pH≤5.5 5.5<pH≤6.5 6.5 pH≤7.5 pH7.5 水田 0.3 0.4 0.6 0.8 1 镉 其他 0.3 0.3 0.3 0.6 水田 0.5 0.5 0.6 1.0 2 汞 其他 1.3 1.8 2.4 3.4 水田 30 30 25 20 3 砷 其他 40 40 30 25 水田 80 100 140 240 4 铅 其他 70 90 120 170 水田 250 250 300 350 5 铬 其他 150 150 200 250 果园 150 150 200 200 6 铜 其他 50 50 100 100 7 镍 60 70 100 190 8 锌 200 200 250 300 注:①重金属和类金属砷均按元素总量计。 ②对于水旱轮作地,采用其中较严格的风险筛选值。 1.2.2.3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现有工程生产线熔炼废气中 SO 、烟尘、氟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 2 标准》(GB9078-1996)有色金属熔炼炉二级标准,NOx 执行排污许可的许可限值要 求;HCl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铝灰渣处理废 气(炒灰机冷灰机废气)中烟尘、SO 、NOx 、HCl 、氟化物、储罐区甲醇执行 《大气 2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本项目改造后,再生铝生产线各污染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1574-2015 )中表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氟化物、氯化氢、铬及其化合 物、铅及其化合物无组织废气执行表 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储罐区甲醇执 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SO 、NOx 无组 2 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企业厂界排放限值要求。 详见下表。 11 1 总则 表1.2-10 项目生产废气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单位:mg/m3 有组织排放源 无组织排放源 生产线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污染物排放监 污染物排放 执行标准 排放限值 排放限值 控位置 监控位置 现有工程 1 二氧化硫 850 /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 2 颗粒物 200 / / 排放标准》(GB9078- 熔炼废 3 氟化物 6 车间或生产设 / / 1996) 气 4 氮氧化物 200 施排气筒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 5 HCl 100 / / 1996)及排污许可 铝灰渣 6 颗粒物 120 / 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车间或生产设 处理废 7 氟化物 9 / 0.2 标准》(GB16297- 施排气筒 气废气 8 HCl 100 / 0.2 1996) 本项目 1 二氧化硫 150 1.0 《再生铜、铝、铅、锌 2 氮氧化物 200 0.12 熔炼废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 颗粒物 30 0.4 气、炒 (GB31574-2015 )、 4 氟化物 3 车间或生产设 0.02 灰机冷 企业边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5 氯化氢 30 施排气筒 0.2 灰机废 标准》(GB16297- 6 铬及其化合物 1 0.006 气 1996) 8 铅及其化合物 1 0.006 10 二噁英类 0.5ngTEQ/m3 / / 3 单位产品基准 10000 (m /吨 / 8 炉窑 / / / 排气量 产品) 储罐区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储罐区 1 甲醇 / 储罐区 12 企业边界 标准》(GB16297- 1996) 2 )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总排口执行《再 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表1 的间接排放限值。新山 铝产业示范园(一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因此GB31574-2015 中未规定限值的污染物项目执行园区接管标准《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各污染物标准限值详见表 1.2-11。园区污水 处理厂经处理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B 标准后排入磺桑江。 表1.2-11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 )(摘录)单位: mg/L 序号 污染物项目 GB31574-2015 GB8978-1996 本项目执行标准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2 1 总则 序号 污染物项目 GB31574-2015 GB8978-1996 本项目执行标准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pH 值 / 6~9 6~9 2 化学需氧量(CODCr ) / 500 500 3 悬浮物 / 400 400 4 石油类 10 20 1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5 BOD5 / 300 300 6 氨氮 / / / 7 动植物油 / 100 100 3 )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噪声排放标准见表1.2-12 。 表1.2-12 噪声排放标准限值(摘录)单位:dB(A) 时序 执行标准 昼间 夜间 施工期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 ) 70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3类 65 55 营运期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4类 70 55 4 )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2021 年 7 月 1 日实施)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 1.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3.1 评价工作等级 1.3.1.1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 模型(AERSCREEN )用于本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根据项目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 氮、氯化氢、氟化物、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计算各污染物的蕞 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 (第i 个污染物,简称“蕞大浓度占标率” )及第i 个污染 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蕞远距离D 。其中P 定义为: 10% i P C / C 100 % i i Oi 式中:P ——第i 个污染物的蕞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 i 3 C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 个污染物的蕞大1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 ; i 3 C ——第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μg/m 。一般选用GB3095 中1h 平均质 0i 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对仅有 8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 13 1 总则 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2 倍、3 倍、6 倍折算为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利用大气环评专业辅助系统(EIAProA )大气预测软件,采用 AERSCREEN 模型 筛选计算,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以全厂总排放参数进行判定。具体估算模型参数见表 1.3-1,估算结果见表1.3-2~表1.3-3 。 表1.3-1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 城市 城市/农村选项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32.8万 蕞高环境温度/ ℃ 40.8 蕞低环境温度/ ℃ 1.0 土地利用类型 城市 区域湿度条件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8%,潮湿气候 考虑地形 是 是否考虑地形 地形数据分辨率/m 90m 考虑岸线熏烟 否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岸线距离/km — 岸线%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3 3 污染源名称 评价因子 评价标准(μg/m ) Cmax(μg/m ) Pmax(%) D10% PM10 450 4.7708 1.06 0 PM2.5 225 2.3878 1.06 0 SO2 500 0.1139 0.02 0 NO2 200 49.6450 24.82 1015 1#排气筒 氟化物 20 0.2468 1.23 0 氯化氢 50 2.4163 4.83 0 铅及其化合物 3 0.0014 0.05 0 二噁英 3.6TEQpg/m3 0.2226 TEQpg/m3 6.18 0 PM10 450 11.4300 2.54 0 PM2.5 225 0.2619 2.54 0 2#排气筒 氟化物 20 2.9481 1.31 0 氯化氢 50 5.7122 5.90 0 TSP 900 161.4484 17.94 225 SO2 500 0.1599 0.03 0 NOx 200 8.4720 4.24 0 熔炼车间 氟化物 20 0.1599 0.80 0 氯化氢 50 4.1561 8.31 0 铅及其化合物 3 0.0024 0.08 0 二噁英 3.6TEQpg/m3 0.0377 TEQpg/m3 1.05 0 TSP 900 183.0800 20.34 125 炒灰机 氟化物 20 0.0711 0.36 0 氯化氢 50 1.0665 2.13 0 有机废气挥 甲醇 3000 431.67 14.39 10 发 14 1 总则 图1.3-1 AERSCREEN 估算模型结果 15 1 总则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在本项目各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中,熔铸车间排气 筒排放的NO2 占标率蕞大,为24.8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大气评价为一级。本次大气预测的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区域,南北×东西 向边长为5km×5km 的矩形。 1.3.1.2 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设备冷却废水和喷淋塔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 经原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送至园区配套的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未直接排 入地表水体。项目水环境影响为水污染影响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 环境》(HJ2.3-2018 )中“5.2.2.2 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 B” ,确定本项目水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B 。 1.3.1.3 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附录,本项目属于 H 有色金属中的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 类。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见表1.3-3 。 表1.3-3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集中式应用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 敏感 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 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 较敏感 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 以外的分布区及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注: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项目周边村屯大部分取自自来水,上练屯、下练屯饮用水为地下水,与项目厂区 在磺桑江河流两岸,不在同一水文地质单元,无水力联系,则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 度为不敏感。 根据以上分析,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表2 , 本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见表1.3-4 。 表1.3-4 地下水评价等级划分表 项目类别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环境敏感程度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16 1 总则 1.3.1.4 噪声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位于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内,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规定的 3 类区,项目建成后周边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噪声级增加小于 3dB(A),受影响 人数变化不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对评价级别的规 定,见表1.3-5,判定本工程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表1.3-5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 评价等级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敏感点噪声值变化情况 受影响人口数量 一级 0类 5dB(A) 显著增多 二级 1、2类 ≥3dB(A) ,且≤5dB(A) 增加较多 三级 3、4类 3dB(A) 变化不大 1.3.1.5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本报告书“运营期环境风险评价”章节,环境风险潜势和评价工作等级判定结 果见下表 1.3-6 。则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 IV 级,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 工作等级为一级。 表1.3-6 项目风险潜势划分情况和评价工作等级一览表 危险物质和工艺系 环境敏感程风险潜 评价等 类型 评价范围 统的危险性(P ) 度(E ) 势 级 大气环境 E 1 IV 一级 项目边界5km范围内 项目雨水排口下游地表水渠、磺桑 地表水环境 P2 E2 III 二级 河河段10km。 地下水环境 E3 III 二级 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致 1.3.1.6 土壤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附录A 土壤环境 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为污染影响型项目,属于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及非金属矿 物制品中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项目类别为 I 类,项目位于工业园区 内,项目周边分布有芒果林等敏感点,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项目占地面积 2 2 11.92hm ,为中型规模(5~50hm ),确定项目的评价等级为一级。项目所在区域土壤 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见表1.3-7、表1.3-8。 表1.3-7 土壤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判断依据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 敏感 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较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的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不敏感 其他情况 17 1 总则 表1.3-8 土壤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占地规模 I类 II类 III类 评价工作等级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敏感程度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3.1.7 生态环境 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 ),本项目属于位于原厂界范 围内的工业类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可做生态影响分析。 1.3.2 评价范围 (1)大气:根据导则要求,一级评价项目即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 D10%的矩形区域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当 D10%小于 2.5km 时,评价范围边长取 5km 。本项目D10%为1071m ,因此大气评价范围边长取5km 。 (2 )地表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评 价等级为三级B 的项目,本项目不向外环境直排废水,不设地表水评价范围。 (3 )地下水:项目评价等级为二级,地下水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本次地下水环境 影响调查范围为项目所在独立水文地质单元。评价范围为项目西侧向上游外扩0.9km , 南侧以地下水分水岭为界,北侧以下练屯西侧小溪为边界,东侧以磺桑江河流为排泄 2 边界,项目区地下水蕞终以百东河为排泄边界,合计面积约4.5km 。 (4 )噪声:为项目边界向外200m 范围内。 (5 )环境风险:环境风险一级评价,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场界外 5km 的范 围,地下水风险评价范围分别与大气评价范围、地下水评价范围一致。 (6 )土壤环境:项目边界外1000m 范围的区域。 (7 )生态环境:项目用地范围及周边200m 区域。 1.4 相关规范、规划符合性分析 1.4.1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4.1.1 与《百色市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5)》相符性分析 根据《百色市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5 )》,产业定位为:“ 以 着重发展以铝为主导的有色金属加工产业;创新发展能源、装备制造及新兴产业等高 18 1 总则 精深产业;积极培育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现代物流加工服务产业及综合配套产业 等支撑示范园长远发展,蕞终打造有色金属特色突显、经济效益可观、产业契合度 高、生态节能的循环产业体系。”根据该规划环评中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区企业环境 准入条件中:“进入园区的项目必须符合园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既入区项目类型主要 为:以铝为主导的精深加工和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加工、再生铝、铝灰渣、煤灰渣及 城市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热电、新能源、电镀产业;机械制造、模具、车辆等及 其配件制造以及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的研发、生产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 产业;现代物流加工服务产业、商贸、金融、科技研发、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产业” 本项目为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属于以铝为主导的精深加工和有色金属产业。根据入 区企业负面清单:“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 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本项目使用的熔铝炉属于较为先进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 不属于淘汰的熔炼炉。 项目位于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内,行业类别为 “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根据 《百色市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5 )》,项目所在地块产业布局为 精深加工产业组团,主要发展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表面处 理产业(电镀)等,项目所在地块属于三类工业用地(见附图9 )。因此,项目用地以 及产业定位符合《百色市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5 )》。 综上,项目用地以及产业定位符合《百色市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发展规划 (2019-2035 )》。 1.4.1.2 与《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2019-2035 )环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 见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 《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2019-2035 )环影响报告书》及审查 意见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1.4-1。 19 1 总则 表1.4-1 《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2019-2035 )环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序号 条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规划产业:着重发展以铝为主导的有色金属加工产业;创新发展能源、装备 制造及新兴产业等高精深产业:积极培育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现代物流 加工服务产业及综合配套产业等支撑示范园长远发展,蕞终打造有色金属特 色突显、经济效益可观、产业契合度高、生态节能的循环产业体系。示范园 共分四大产业组团: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再生铝企业,属于以铝为主导的 ①精深加工产业组团: 以铝为主导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能源产业、再 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位于园区精深加工产业组 1 相符 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表面处理产业。 团,不属于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限制或禁止类 ②.装备制造产业组团:其主要产业为机械制造、模具、车辆等及其配件制造 产业,符合园区定位。 以及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的研发、生产等。 ③新兴产业组团:其主要产业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 ④现代服务业产业组团:包括了现代物流加工服务产业、商贸、金融、科技 研发、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 规划方案优化调整:①本规划与区域土地利用的衔接工作未开展之前,建设 本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所在地块不占用基本农 用地严谨占用规划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 田,不涉及村屯搬迁。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满 ②基于产城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建议园区管委会统一规划逐步搬迁规划工业 足园区企业回用水率要求,削减水污染物的排放, 用地范围内的村屯。 仅有少量员工生活污水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 ③按规划中期 (2021~2025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 1255.93t/a、氮氧 理;项目熔铸车间设备设置集气罩,减少无组织废 2 化物 684.60t/a 、颗粒物 853.89t/a ,各类重金属(砷、铅、铬、镉、汞)共 气排放,熔炼废气、炒灰机废气均配备烟气处理系 相符 0.02t/a ,其中铬总量为 0.1026t/a ;中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 统对其进行处理,且采用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尽 311.91t/a ,氨氮 31.19t/a ,各类重金属共 0.183t/a 。园区应推行总量控制制 量削减污染物排放;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与水污染物 度,通过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循环经济等措施尽量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排放总量均未超过园区规划中期所划定的污染物排 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在线自动监控,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 放总量。 氨氮、重金属等实行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 20 1 总则 1.4.2 与相关规范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铝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 年第 6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4-2 。本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项目 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桂环规范〔2018 〕9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4-3 ,本项目 与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 相符性分析见表1.4-4 。 根据分析可见,项目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2020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 铜、铝、铅、锌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桂环规范〔2018 〕9 号)及《固 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 。 21 1 总则 表1.4-2 《铝行业规范条件》(2020 年)相符性分析 符合 序号 类别 铝行业规范条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情况 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和再生铝生产须 本项目属再生铝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环保及 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环 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 1 总体要求 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 发展规划等要求。 符合 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 等要求。 再生铝产品质量应符合《铸造铝合金锭》 本项目再生铝产品质量符合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和《铸造铝合金锭》 (GB/T8733 )或《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8733 )相关系列产品要求。 (GB/T3190 )。 1)本项目再生铝熔铝炉中的蓄热式燃烧嘴可使高温烟气(1150 ℃)温度急剧降 低(140 ℃),所需时间按约3s ,从而有效避免了二噁英的重新合成,属于先进 熔炼炉型技术装备; 再生铝企业应采用烟气余热利用等其他先进节 2 )本项目配备较为先进的炒灰机和冷灰机对熔炼产生的铝灰渣进行处理,分离 能技术以及提高金属回收率的先进熔炼炉型, 的铝液回收利用,实现资源综合利用,降低铝灰渣对环境的危害,实现环境保 质量、工艺 并配套建设铝灰渣综合回收、废铝熔炼烟气和 护的作用; 2 符合 和装备 粉尘高效处理及二噁英防控设备设施,有效去 3 )项目熔炼废气、炒灰机废气均配备烟气处理系统对其进行处理,布袋除尘器 除原料中的含氯物质及切削油等杂质,鼓励不 选用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净化效率高; 断优化预处理系统,提高保级利用技术的应 4 )项目对原料进行限制,原料不含油污、塑料膜等,废铝料基本不含氯物质, 用,禁止利用直接燃煤反射炉和4吨以下其他反 从源头控制二噁英的产生。生产过程中控制炉膛温度达到1150℃确保能够完全 射炉生产再生铝,禁止采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 分解产生的二噁英,其次烟气在炉内通过蓄热式燃烧嘴急速换热,冷却至120℃ 合金。 左右,避免二噁英的二次生成,再次烟气后续处理设置的布袋收尘器能使部分 剩余二噁英随颗粒物被收集下来。 5 )本项目使用天然气和醇基燃料,不使用直接燃煤反射炉、不使用4 吨以下反 射炉、不使用坩埚炉,工艺设备无国家明文禁止的设备。 本项目再生铝生产线万m³/a (醇基燃料折算成天然气),1m³ 再生铝企业综合能耗应低于130千克标准煤/吨 天然气等于1.2143kg标准煤,新鲜水用量为2.48万m³/a ,1万m³新鲜水等于0.857t 3 能源消耗 符合 铝。 标准煤,电量为500万kW·h/a ,1万kW·h/a等于1.229t标准煤,即为70.10kg标准煤 /吨铝。 4 资源消耗及 再生铝企业铝或铝合金的总回收率应在95% 以 再生铝项目铝回收率约为97% 。废水循环利用率为100% 。 符合 22 1 总则 符合 序号 类别 铝行业规范条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情况 综合利用 上,鼓励铝灰渣资源化利用。循环水重复利用 率98% 以上。 再生铝企业应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 本项目再生铝生产线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 )的 5 环境保护 符合 排放标准》(GB31574 )的要求。 要求。 表1.4-3 《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铜、铝、铅、锌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符合性分析 符合 序号 类别 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本项目情况 情况 ①再生项目需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采用 本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 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 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正)》(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 (2019年本)》、《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等相关要 符合 年本)》(工信部〔2012 〕31 号)等相关要求,不得采用国家和自治区 求,未采用国家和自治区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 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设备。 本项目位于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内,符合颁布实施的生 ②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自治区和各 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红线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乡总 地颁布实施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红线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 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行业发展 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等 符合 规划等相关规划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项目符合 《百 相关规划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符合所在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 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2019-2035)环影响报告 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 总体 书》及审查意见要求。 1 要求 本项目位于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内,项目选址不在自然 ③禁止在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 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 质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内及其它法律 符合 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内及 法规禁止的区域进行污染环境的任何开发活动。 其它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 ④新建、改建、扩建再生项目原则上应布置于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 本项目为技改再生铝项目,选址在百色市人民政府批准建 批准建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完善的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选址和 立的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园区已设置基本环卫设施, 符合 厂区布置不合理的现有污染企业应根据相关要求,通过“搬迁、转产、 园区新山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产。 停产”等方式进行限期调整,退城进园。 ⑤再生项目应具有完善的自行监测能力并建立监测制度。涉及回收冶 本项目运营期建立监测制度,定期监测。本项目对生产所 炼废旧金属的再生项目,应当具备必要的监测措施,防止放射性物质 需原料有明确购入要求,入厂原料必须较为干净,干燥, 符合 熔入产品中。 废铝边角料应不含塑料和油,且不收集易拉罐等含氯废 23 1 总则 符合 序号 类别 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本项目情况 情况 铝。本项目明确原料的收集对象,对入炉原料进行全成分 检测,不含放射性物质。 ⑥鼓励以原(精)矿为原料的冶炼企业利用现有设备及设施协助处理 含铜、铅、锌废物。鼓励再生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在企业内或产业 基本 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园区、工业聚集区内消解或处置,不能在同一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 符合 内消解或处置的,处置距离原则不超过市辖区。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进行妥善利 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需得到安全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 用或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2021 年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20 19年版)进行鉴 (2007 年版)进行鉴别,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 别,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弃物 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或综 符合 进行分类收集和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或 合利用的,应当明确蕞终去向;危险废物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 委外综合利用处置,去向明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 置,鼓励企业自行利用或处置,转移处置应遵守国家和区内危险废物 位进行处置,转移处置遵守国家和区内危险废物管理相关 管理相关规定。 规定。 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排污许可制规定,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 项目已建工程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排污 得无证排污。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污染物排放总 符合 许可制规定,及时变更,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量指标来源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原辅料、生产工艺、装置等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 ⑨存在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须提出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 本次环评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 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原则和要求,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各 原则和要求,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项目所在 符合 类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应设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编制环境风险应 工业园区设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并具备一定的环境风险 急预案,并具备环境风险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救援能力。 ⑩建设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际先进、国内 领先水平或满足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企业要求。无国 家清洁生产标准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项目,其生产工艺与 项目从生产工艺设备、资源和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 符合 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 产品特征,污染物控制等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标、环境管理要求等各项指标水平须达到国内同行业现有企业先进水 平。 24 1 总则 符合 序号 类别 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本项目情况 情况 ⑪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以及重金属污染、生态破坏等历 史遗留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要将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定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且不属于重金 的区域生态环境整治方案作为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符合 属污染、生态破坏等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突出区域。 的重要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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