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硬化6000余平方米林地出租法院强制拆除
非法侵占6000余平方米国有林地,还私自平整硬化用于出租获利,行政主管部门和法院发出相关执行通知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该起案件。
案情显示,2017年,被执行人陈某在未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一处面积为6535.78平方米的林地平整硬化后用于出租。2022年1月24日,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陈某于2022年5月1日前将占用的林地恢复原状,并处罚款13万余元。
2022年7月25日,主管部门又作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催告陈某自收到催告书起10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但陈某仍未履行。11月17日,主管部门向掇刀区法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2023年2月,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到涉案林地现场与被执行人沟通,向其释法并希望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
3月16日,法院作出公告并张贴到涉案现场,告知被执行人若到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此次告知后,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义务,法院遂于近日依法对涉案林地上硬化的地面予以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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