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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2、 公司负责人余昱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玉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丽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线、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昱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玉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丽萍
法定代表人:余昱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玉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丽萍
3、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向越南北宁汉钟增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俞江华先生、黄明君先生、唐舜铃女士,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江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向越南北宁汉钟增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向越南北宁汉钟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汉钟”)向全资孙公司越南北宁汉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宁汉钟”)增资300万美元,用于补充位于北宁汉钟的厂房建设及营运初期周转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香港汉钟100%股权,香港汉钟仍持有北宁汉钟100%股权。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向越南北宁汉钟增资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商委、发改委、外管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核准等工作。
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香港汉钟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名称: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02-8号集成中心
公司持有香港汉钟100%股权,香港汉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地址:越南北宁省顺城县安平社顺城二工业区CN-58.1地段
经营范围:各型式压缩机、各类真空泵、气体压缩机整套设备和零部件的国际贸易,与公司产品相关的海外投资等。
香港汉钟持有北宁汉钟100%股权,北宁汉钟为香港汉钟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对外增资事项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署对外投资合同。
四、 本次增资目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增资并在越南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增资500万美元,用于在越南北宁设立子公司,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在东南亚市场的销售,逐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国际化服务水平以及影响力。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增资并在越南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022年3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增资并在越南设立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前述子公司已在越南当地完成商业登记手续,并取得由越南北宁计划投资厅营业登记部颁发的《企业注册许可证》。
截至目前,越南北宁汉钟厂房的建设筹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经测算,北宁汉钟建厂工程预计需要资金740万美元,营运初期周转资金需要约60万美元,合计需要资金约800万美元。结合前期已审批投资的500万美元,尚有300万美元的资金缺口。
为保证北宁汉钟工厂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司拟通过对香港汉钟对越南北宁汉钟增资300万美元,用于补充厂房建设资金。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经营良好,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300万美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投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香港汉钟100%股权,香港汉钟仍持有北宁汉钟100%股权。
本次对香港汉钟增资用于补充越南北宁汉钟的厂房建设资金需求,需得到中越两国相关政府单位的审批,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中越两国在法律、政策体系、税收、会计政策、商业环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可能面临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风险。公司将实时了解越南及北宁当地的相关政策和商业环境及其可能存在的变化,明确公司经营策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合法合规运作,以适应越南北宁当地经营要求及市场变化。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2-033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如下:
1、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09),同意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2、 2022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26),同意:
(1) 公司及子公司向台湾东元销售压缩机及零件, 2022年额度由原预计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00.00万元。
(2) 公司及子公司向上海线.00万元。
增加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二) 本次预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 公司及子公司向韩国世纪销售压缩机及零件,原预计2022年额度为人民币1,200.00万元,现增加至人民币1,500.00万元。
(2) 公司及子公司向台湾东元销售压缩机及零件,原预计2022年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现增加至人民币900.00万元。
(三) 增加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经营范围:空调机、冷冻机、冷暖房机、产业设备工程、卫生及冷暖房工程、冰蓄热设备、低温仓库及特定设备、机器相关的工程及技术服务。
青岛世纪东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韩国世纪为持有青岛世纪东元24%股权的股东,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注册地址:台湾省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156-2号
青岛世纪东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台湾东元为青岛世纪东元投资方新加坡亚洲电机私人有限公司母公司,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韩国世纪销售压缩机及零件。
2、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台湾东元销售压缩机及零件。
四、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能充分保证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关联交易在同类产品销售和采购中均占比重都较小,对公司当期及日后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
2、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 为保证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4、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认为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交易产生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并经我们独立董事充分商讨后,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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