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EVN对广平省火力发电厂项目投资超过48万亿越盾
越南政府总理刚刚发布了第215/QĐ-TTg号的决定,批准了越南电力集团(EVN)对广泽II火力发电厂项目的投资主张。
广泽II火力发电厂在广平省罗岛经济区广泽县广东社永山村实施。 该项目的目标是向国家电力系统供电,为确保该系统的电力安全做出贡献,满足电力规划VII(修正版)的要求。
该项目产能为1200兆瓦,总投资(初步)为48.156万亿越盾,其中所有者权益为9.6344万亿越盾(占投资总额的20%),贷款38.5254亿越南盾(占投资总额的80%)。
该项目将于2028年在1号分工厂投入运行,并于2029年在2号分工厂投入运行。
政府总理向有关部委行业分配具体任务,同时要求广平省人民委员会根据政府总理的投资政策决定,指导投资注册机构按照规定向投资商签发投资注册证书; 负责土地分配,土地用途转换;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投资者密切配合。
政府总理还要求EVN对总理和检查、审查和审计机构关于投资总额、筹集资金方案、项目投资效率、使用效率,保护和开发国家预算的信息、数据全面承担责任。
同时组织拟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管部门审议决定; 依法实施和管理项目,确保安全性和可行性。
此前,政府总理指派EVN集团为广泽I火力发电厂的投资商,EVN则指定2号电力项目管理委员会为该项目以及广泽电力中心其他项目的代表投资商。
广泽I火力发电厂在广东社永山村投入开展,占地面积48.6公顷,包括总产能1200兆瓦的两家分工厂。在投入运行后,该工厂将为国家电力系统提供约78亿千瓦时/年,投资总额为18.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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