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土地私有化的谣言:仅在中国而传播越南法律规定土地国有
在中国,“越南土地私有化”是一个毫不靠谱、流传甚广的谣言。更为奇特的事情是,这个谣言仅仅在中国传播,在越南都很少传播。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土地法的关键点就是:越南的土地归全民所有,由国家代表全民——这一点与中国的情况非常类似——正如中越两个社会主义人口大国各方面的类似点一样。
本文要解释说明的问题就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有土地制度,以及越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越南是一个有9600万人口的社会主义人口大国,而且也属于人口多、土地少的国家,在这个社会主义的越南,土地只有可能是国有的。越南在2003年发布了《土地法》,至今仍是这样。土地国有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法律“白纸黑字”写着的,如何可能是“土地私有”呢?
下面照片: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旗。
事实上,越南土地国有这个事情,在越南人人皆知,在中国却流传了“越南土地私有”的弥天大谎,显然这其实只是中国的“自-由-派”、“土地既得利益者”的带节奏,在这种带节奏的情况下,很多中国人误以为越南的土地改革更深入。
如果说越南的土地制度,其实本质上与中国非常类似,但也更加简单。中国土地分成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越南的土地新土地法则规定“土地都是国有”。
对于中国的“集体土地”,其实改革的方向也是国有化,这与中国城镇化的进行也是同步的,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集体土地的量也有趋少的趋势。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土地法》总共分成了几个阶段:
头部部《土地法》:1986年,明确土地归全民所有,国家统一管理,禁止买卖;1987年,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1988年,规定土地使用期限,(这其实相当于中国的联产承包责);
第二部《土地法》:1998年,定义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使用期限蕞长延至70年(与中国国有土地的情况类似)。
第三部《土地法》:2003年,明确土地归全民所有,国家代表全民拥有土地处置权,
下面就是2003年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土地法》。
在全世界的大国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情是比较接近的,两国都是人口众多、农民众多。因此,中越两国的土地制度也非常类似。
从本质上来看,中国、越南的土地制度走在相同似的道路上,中国不是指责越南的理由,越南也不是指责中国的理由,在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方面,两国都是“摸着石头过河”,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式也是非常类似的。
综上所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土地法规定“越南土地归国家全民所有”,这是铁一样的事实,在越南也是公认的。
所谓“越南土地私有化”的谣传,只是在中国流传深广,甚至对中国社会民间对于土地制度的产生了不正确的认识。
同为社会主义人口大国、国情也类似,中国和越南的国民需要了解对方的情况,明白两国制度相似点和不同点,不要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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