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抬地价开发商急了
越南的土地市场目前存在两种土地价格。头部种是根据《土地法》的规定由财政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共同确定的“官方土地价格”,这一价格的主要用途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税的计算、土地分配或租赁时税收的征收、土地分配时地产的估价和土地收回的补偿。第二种为“非正规土地市场”或称“影子土地市场”的民间土地交易价格。头部种土地价格要远远低于第二种,大约相当于第二种的50%。
越南政府的土地新政让开发商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根据10月即将正式生效的第69号法令,越南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支付的土地使用和补偿费将相当于市场价的全额,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基于政府官方估价。这意味着,这些企业在投资房地产项目时投入的成本比之前高很多——先从土地所有者手中购买土地,再支付相当于市场售价的土地使用和补偿费。
分析人士担心,这项政策将迫使开放商把增加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导致房价飙升。
An Thien Ly公司的经理阮景何称,该公司在文奇市购得了一处住宅用地,并同意以每平方米400万越南盾(约合1429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入,计划以每平方米450万越南盾的价格售出。“如果按照新的法规执行的话,公司将必须额外支付每平方米450万越南盾美元的土地使用费。因此,公司已经被迫撤资。”他说。
来自Binh Dan公司的一位代表称,该公司在胡志明市购买了一处1.4万平方米的住宅用地,根据新的规定,他们将支付570亿越南盾的土地使用费,然而整个项目也就价值600亿越南盾而已。
Dat Lanh房产公司副总裁阮文德也同意新的政策会让房地产开发企业很难实现盈利。“以一处1万平方米的住宅用地为例,房地产公司将以大约510亿越南盾的价格出售,其中包括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补偿费400亿越南盾,建造公园等公共设施费用大约需要80亿越南盾,加上用于建造道路的30亿越南盾,整个项目公司预计只能获利约6亿越南盾。”
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在缴纳土地使用费后很可能陷入亏损的境地,因此,他们势必通过涨价来赚回此前的损失。
“这项新的法令将使土地价格飙升,因为房地产公司只能依靠提高售价来弥补他们面临的越来越高的成本。”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主席黎黄朱说。
“新的法规仍然需要修正。由于市场价格是基于已开发土地的价格所制定,所以无论土地有没有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公司都将为其支付同样的价格。”阮氏琴律师说。
不过,这项措施在出台前还有望修改。“如果开发商们觉得确实遭受了差别对待的话,相关部门会考虑对新的法规进行修正。”胡志明市财务局物价部副部长阮国战回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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