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贵港覃塘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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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贵港覃塘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
2022-04-07 11:10 来源: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十七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在审批前由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当提交书面审查意见”的规定。2021年12月16日,我局在贵港市城区组织召开了《贵港覃塘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会议由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共9人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对该《报告书》进行了审查,提出修改意见。会后,环评单位根据审查小组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补充修改并于近日提交修改稿。审查小组根据修改稿提出了审查意见。
现将审查意见印发你们,请按照审查小组意见对贵港覃塘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进行调整优化。
附件:1.贵港覃塘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2.贵港覃塘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名单
《贵港覃塘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2021年12月16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在贵港市主持召开了《贵港覃塘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贸易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贵港市覃塘生态环境局,贵港覃塘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5名特邀专家,会议由市发改委、工信局等有关部门代表和邀请的专家共9人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审查小组听取了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讨论和评议,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覃塘区木材加工产业布局,开发利用黄练峡历史遗留及已按矿山开采方案开采完毕的10000多亩矿山用地,加快推进农副食品加工产业落地,促进林产加工、化工、建材等产业转型升级。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19年贵港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的《贵港覃塘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进行再次修编。
在增加了开发利用黄练峡开采完毕的10000多亩矿山用地后,贵港贵港覃塘产业园区总体规划面积为59.76k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1.39km2。贵港覃塘产业园区按照“一主两副”(“一主”即主园区,“两副”即东龙木材加工区、五里木材加工区)的空间格局进行规划。
规划人口15.15万人,其中综合产业区和绿色建材园人口控制分别在10万人和3万人,东龙木材加工区人口控制在0.85万人,五里木材加工区人口控制在1.3万人。
修编后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0-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主导产业:板材加工、家具制造、精细化工、绿色建材。
配套产业:装备制造、金属电镀、配套五金加工业、加工剩余物综合利用、生物质能供热发电产业及仓储和运输业、商贸会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其中:
综合产业区:综合产业区将强化现状化工及林业产业,以板材加工、家具加工和精细化工为主导产业,以装备制造、配套五金加工、金属电镀、加工剩余物综合利用、生物质能发电供热为配套产业,配套仓储和运输业、商贸会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现代服务业。
绿色建材园:绿色建材园以水泥及相关产品、其它新型建材为主导产业,配套发展装备制造产业及仓储和运输业、检验检测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其中新型建材产业包括:混凝土及水泥制品产业、新型墙体材料、装配式建筑、保温隔热材料、防水密封材料、空气净化材料、抗菌材料节能建筑玻璃等。
东龙木材加工区以板材加工为主导产业,配套发展家具制造、生物质能发电供热及仓储和运输业、商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
五里木材加工区以板材加工为主导产业,配套发展装备制造、生物质能发电供热及仓储和运输业。
规划将贵港覃塘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华南地区重要的林木产品生产加工、家具制造、精细化工、绿色建材基地,广西重要的产业承接示范区、资源精深加工示范园区,贵港市城郊工业重要功能板块,集产城融合、绿色环保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综合产业区:“一心、两轴、五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绿色建材园:为“一心、两轴、三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东龙木材加工区为“两心、两轴、两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五里木材加工区为“一心、两轴、三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
评价区域为空气质量达标区。规划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
根据特征污染物因子补充监测结果,TSP、氟化物各监测点位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氨、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甲醇、硫化氢、硫酸、氯、氯化氢、丙酮、苯酚、砷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TVOC各监测点位均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根据环境公告和补充监测,地表水体鲤鱼江、黄练河、根竹河、六务河、凤凰河及汪洋江各监测断面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监测期间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水质标准。U2西山冲屯附近存在矿山。
综合产业区各监测点监测结果分别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4a、4b类标准。
根据监测,各园区的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头部、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
工业园所在地为低矮的丘陵地形,地势平缓有沟谷切割,主要以农业植被分布,低山丘陵及山脚平地主要以灌木、灌草丛分布。规划用地除已入驻企业有部分工业用地外,其余用地大部分为农业用地,主要种植作物;另有部分自然村屯居民住地。
规划区所在区域植被属亚热带,评价区域内人类活动较多,原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现存植被多为次生植被及人工植被;野生动物组成比较简单,种类及数量较少。规划评价区内未发现有国家及地方保护动物,未发现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没有涉及国家野生动物栖息地。规划及周边地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侵蚀形态主要为面蚀,其次是沟蚀,属于微度~轻度土壤侵蚀区域。
《规划》以板材加工、新型建材、家具加工和精细化工为主导产业,以装备制造、配套五金加工、金属电镀、加工剩余物综合利用、生物质能发电供热为配套产业。
《规划》与涉及的国家、自治区、贵港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方面的规划基本协调。
规划范围涉及鲤鱼江覃塘饮用水源区,规划纳污水体鲤鱼江、黄练河、六务河、根竹河、凤凰江和汪洋江水环境容量有限,覃塘产业园区周边均有较高的山脉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现状及规划居住区部分被工业用地包围,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及扩散能力受限等均是规划实施的重大环境制约条件;同时规划范围内基本农田、公益林以及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也制约规划的实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水、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将有明显增加,将加大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范的压力。因此,应依据《报告书》和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产业规模、产业定位和布局方案,控制开发规模,强化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预防或减轻《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
《报告书》在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识别、评价规划实施对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以及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论证了规划的环境合理性,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及规划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专家组认为,报告书在根据本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以作为规划下一步调整和实施的参考依据。
四、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意见
(一)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应与贵港市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工业园区、林业、土地、生态功能区划和周边城镇总体规划相衔接。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应规划一定的控制距离,以减缓工业开发对人居环境产生的影响。
(二)不得占用禁止开发区域,优先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合理安排工业区开发建设时序,推动规划产业绿色循环发展。严格环境准入。禁止引进排放重点防控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为主的产业,严格控制以排放氮氧化物、甲醛等为主要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引进高污染高风险的化工项目。入园项目的生产工艺、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等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细化园区准入负面清单。从行业、产品及工艺提出禁止限制要求。减少三类用地的规模。园区占地面积较小,引入的产业应相对集中,并体现循环经济的理念。
(三)根据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合理规划产业开发建设时序、环境准入要求以及调整产业布局、排水方案等优化调整意见。
完善限制自制胶水园区优化调整建议内容,合理调整污水厂排污口及处理规模;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胶水使用量,完善机废气排放工序配套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严格控制VOCs的排放;化学品存储及其罐区应采取废气回收等严格的无组织排放防治措施;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规划产业应配套固废处置工程,确保规划产业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安全合理处置;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考虑清洁能源供应设施建设;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应纳入片区规划项目同步建设、投运;应借鉴国内外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企业清洁化生产和循环产业链。
(四)落实“三线一单”要求,严格入园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核实后区域大气、水环境容量,严格控制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
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应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进度。
做好与贵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对接,进一步梳理园区规划实施制约因素,识别并确定需要严格保护的生态空间,强化开发边界管制要求,确保与城市发展、景观风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协调。主动对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编制,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保障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性保护,新建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等,不得布局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对水源保护的相关要求,落实保证饮用水源水质及用水安全的管控要求。
严格产业环境准入清单。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项目准入。规划范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产业,应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执行行业低排放限值。物料输送廊道、物料堆场及产生无组织排放的污染源,应采取物料筒仓布袋收尘、封闭围挡、防风抑尘等有效措施。各具体建设项目布局必须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相关要求,靠近居住及文教用地周围的工业用地布置污染类较轻企业,留出足够环境防护距离。规划区用地范围内分布有村庄,工业园区应落实园区内村庄的集中搬迁安置。
(五)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和建设园区环境风险预案和防控工程,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预案衔接,做好环境应急保障,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
(六)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做好对居住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的跟踪监测。
(七)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向规划审批机关报告,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规划正式实施每五年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告规划审批机关,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对规划所包含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关注对居住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对项目与规划符合性、选址合理性、依托环保设施可行性方面可适当简化。对项目产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的影响应重点调查与评价;对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使用、贮运等的项目应加强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
1.完善规划环评技术文件编制章节及内容;补充修编规划文本及图件介绍,补充修编前后各指标变化情况说明;补充现有园区企业排污及环境问题关联情况调查,复核主要规划产业特征污染物种类、方式、规模及排污系数调查;复核各分区规划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源强核算。
2.按规范补充完善公众意见调查及采纳与否情况分析;核实园区现有环境问题调查,补充完善园区规划涉及的水资源、水环境、环境空气制约因素调查分析。
3.补充与贵港市国土空间规划相符性分析;补充与蕞新的贵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相应指标体系的相符性分析及叠图说明;补充完善各分区规划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补充完善各分区的禁止、限制及一般空间管控方案,核实补充“三生空间”划定成果及图件;补充完善园区“三线一单”工作成果及图件。
4.核实甲醛、氮氧化物、PM2.5预测超标原因,核实涉及水泥的建材行业规划区域及环境问题调查,复核大气环境预测结论及大气环境容量测算数据,完善粉尘、氮氧化物、有机废气等行业特征污染物的大气环境承载力测算及各分区大气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补充核实木业、家具、建材等行业胶粘剂使用情况、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及环境可行性分析;补充核实完善园区企业自制胶水污染控制要求,补充完善大气污染物污染防治措施规划要求。
5.核实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量,核实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核实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各河流水质指标控制要求,核实枯水期水文参数、排污限制,核实排污口设置位置及与下游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距离,核实水质预测参数选取,复核水环境容量及水环境承载力测算分析;补充细化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选址、服务对象、建设进度、工艺、排污口规划设置存在问题调查;完善水环境保护措施规划。
6、补充河流底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按照《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补充与生态功能区规划管控及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补充完善河流的水生生态现状调查数据、鱼类“三场”分布及保护要求,完善水生生态影响分析,核实水生生态补偿恢复措施规划要求;补充完善河流排污口设置的环境可行性分析,进一步完善污水工程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补充完善进驻企业在水污染物排放方面的限制要求。
7.核实区域地下水补径排去向调查及临近区域水井使用功能、水质及位置,完善地下水现状调查及影响分析;补充区域地下水及饮用水源与各分园区排水排污影响的相互关系情况调查。
8.核实农药制造、金属电镀、五金加工等行业的排污及环境影响,补充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恶臭、噪声等环境污染影响区域及影响程度分析,完善各类产业入园规划的环境可行性分析,完善各产业详细的在排污、位置及资源利用的环境准入限制要求。
9.补充核实农药、电镀、林化、木业等产业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产生量、种类、类别、处置等类比调查数据,完善工业固废处置规划方案。
10.核实胶水制造、农药、电镀等各类产业的各类环境风险源识别及主要环境风险类型,完善各分区主要环境风险受体及影响途径调查,补充完善环境风险分析内容;补充完善园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措施及环境应急物资规划要求。
11.核实集中供热规划实施时序、企业要求及燃料保障情况;补充碳排放调查数据及碳平衡措施要求,补充规划企业碳排放强度及新增碳排放总量核算数据,核实碳减排措施,补充分析对贵港市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影响。
12.补充修改和细化环评调整建议及可行性分析;核实各分区各类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完善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及后续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图件、附件等。
13、按与会专家及代表的其他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贵港覃塘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组
主办:贵港市人民政府 承办: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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