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389号的厂房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含机器设备、存货等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以及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跃进塘路211号的厂房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含机器设备、存货等详见拍卖标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将于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389号的厂房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含机器设备、存货等,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以及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跃进塘路211号的厂房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含机器设备、存货等,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本标的共有8幢厂房(含无证建筑物及水电设施等)【分别为:(1)建筑面积为273.31平方米的厂房[房产证号为甬房权证镇骆字第2010003852号];(2)建筑面积为3240.52平方米的厂房(房产证号为甬房权证镇骆字第2010003855号);(3)建筑面积为567.83平方米的厂房(房产证号为甬房权证镇骆字第2010003856号);(4)建筑面积为1039.91平方米的厂房(房产证号为甬房权证镇骆字第2010003780号);(5) 建筑面积为880.00平方米的厂房(房产证号为甬房权证镇骆字第2010003781号);(6)建筑面积为1302.44平方米的厂房(房产证号为房权证镇骆字第2011012458号);(7)建筑面积为1261.68平方米的厂房(房产证号为房权证镇骆字第2011012459号);(8)建筑面积为2173.05平方米的厂房(房产证号为房权证镇骆字第2011012460号)】。本标的共有3项土地使用权【分别为:(1)土地面积为3538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镇国用(2008)第0000836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8月24日;(2)土地面积为1035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镇国用(2013)第0602747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5月14日; (3)土地面积为1537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镇国用(2011)第0602747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7年2月27日】,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
起拍价:738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1、镇国用(2013)第0602747号土地的使用权证系临时土地证(该地块建设期限至2014年12月24日止),该土地东北侧与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厂区相邻,之间无围墙及界址标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规定自行到规划、国土、城建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手续,相关费用(包括可能产生的罚款等)均由买受人自负。
2、本标的包含面积为1941.01平方米的无证建筑物(为研发楼、DOP仓库、DOP周转仓库、门卫、流量监测站、活动房仓库等)。对上述无证建筑物法院及管理人不保证其合法性及能否过户,相应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标的所有机器设备已闲置较长时间,一些储罐、管道等出现不同程度的腐蚀,不保证其可以恢复正常运行及使用;存货(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等)放置时间较长,不保证其具备原有功能及效用;机器设备及存货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新旧程度以实物交付时现状为准,法院及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另厂区内有工业废酸、废泥、废水等存在,需要买受人自行处理,费用均自理。
1、本拍品为破产案件中的相关财产,法院系接受管理人委托,通过淘宝网拍卖平台处置本拍品,法院仅承担提供网拍平台、及时准确上传网拍资料、网拍结束后核对买受人身份、及时划转拍卖款项等责任。网拍标的物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介绍,标的的起拍价、保留价确定,标的的保管、交付、看样咨询及与标的物有关人员的通知等义务均为管理人。
2、竞买人必须提前亲自现场看样(不看样一般不赞成参拍),了解标的物所有状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瑕疵认可,拍卖成交后的交付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为有工业用地经营资格的单位【竞买人需符合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规划及相关项目准入条件,如不符合条件参与报名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规划及项目准入咨询人:范先生:联系方式:(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5月3日起至2016年5月18日11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统一安排看样时间:5月18日上午10时-11时,看样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389号、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跃进塘路211号,请随带身份证件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做瑕疵保证。标的物的交付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389号、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跃进塘路211号厂房内,交付时间为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三个月内,法院仅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原件,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其他资料。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等过户时买方应承担的费用,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2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6月1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镇海支行,账号: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民和汇通助拍宝,贷款咨询电话:、,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惊驾路565号泰富广场B座6楼、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79号金贸大厦5楼,具体事项竞买人自行与其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威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请直接与法院联系,咨询电话仅此一个)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光大路8号。
拍卖信息同步在“人民法院诉讼()”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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