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及海外仓项目建设—保税港区标准厂房(含海外仓)工程配套企业生产废水预处理站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业务承接邀请报价公告
洋浦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及海外仓项目建设—保税 港区标准厂房(含海外仓)工程配套企业生产 废水预处理站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审核业务承接邀请报价公告
二、项目名称:洋浦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及海外仓项目建设—保税港区标准厂房(含海外仓)工程配套企业生产废水预处理站工程
三、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一套污水设施,设计处理能力达1000 m3/d。污水收集范围为92亩食品加工厂用地范围内的食品加工废水,含少量生活污水,大部分生活污水自成系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洋浦公共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安装等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904.75万元,其中:工程费1567.22万元。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三年内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市政工程(必须有一项为给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造价咨询的工作业绩(包括编制或审核招标控制价和预结算,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2.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的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提供本项目负责人和审核人员名单,必要时要求驻场(洋浦)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5.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标准》(CECA/GC7-2012)。
本项目报价蕞高3.8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3.8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2.报名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原洋浦市政管理局(老实验小学)三楼308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审核。
5.投标文件组成: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报价函、承诺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业绩证明等材料。
6.投标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在开标前不得开启。(注:报价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并密封)。
1.由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对报名单位提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一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2.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务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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