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安江省38岁男子使用自制电抢劫金店被判入狱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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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越南安江省38岁男子使用自制电抢劫金店,被判入狱30年
经过1天开庭初审,越南安江省人民法院9月24日下午,按2015年《刑法》头部百二十三条头部款和头部百六十八条第四款对犯下“杀人”和“抢劫财物”罪名的被告阮清方(38岁,居住在安江省新关市隆盛坊隆盛D街区)分别判处12年和18年有期徒刑,总刑罚为30年有期徒刑。
出庭受审的被告人阮清方。(图源:T. Lĩnh)
据起诉书,由于需要用钱及还债,因此阮清方萌起抢劫金舖的念头。今年4月16日中午,阿方前往由邓金奎(51岁)为店主的新关市龙洲坊龙兴街区“奎”金舖。看见仅有阿奎一个人在店内,阿方在门外打开自制电***,随后冲进去并向阿奎身上击电。被电击,阿奎摔倒地下不省人事,歹徒打开首饰柜劫走了492.514枚16K黄金、49.766枚24K黄金和逾6600万盾(总值逾13亿盾)。
当阿奎清醒过来并爬到外面呼救时,已被阿方追逐,压制在地下并继续击电使她再次昏倒。随后,劫匪逃跑就被民众逮捕,将歹徒及赃物移交给龙兴坊公安。阿奎获及时送往医院急救因此没有性命危险,但受伤率为16%。4月24日,阿方被起诉。法庭结束后,除了徒刑外,审判委员会还要求被告向阿奎赔偿5000万盾。(来源:西贡解放日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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